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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晃两天的时间又过去了,还是到了该搬砖的日子了。我已经喜欢上这里了,鸡犬相闻,绿树成荫。

刚习惯了这里的生活,就又要离开了。虽然心中有万千种的不舍,但还是要臣服于生活。

人世间的匆匆忙忙,还不是因为那碎银几两?如果不是因为柴米油盐,谁愿意在外面漂泊,背井离乡!

让我一辈子待在这个神仙住过的地方,和心爱的人在一起举案齐眉,相敬如宾,男耕女织,生儿育女,过一辈子,我也是一百二十个愿意的。

天不亮,我的丈母娘就起床了。在厨房里叮叮当当的做饭。老丈人也起来帮忙。不一会儿,饭菜的香味便弥漫着整个院子。

这才是真正的七荤八素,五颜六色的摆满了整个桌子,我的眼眶有些湿润了。自己就是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,何德何能,让她们对我如此的抬爱,让我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。

吃饭的时候,老爷子亲自给我倒满了一杯酒,非要给我走一个。我受宠若惊,举起酒杯诚惶诚恐,感觉这酒有些沉甸甸的,我看向兰花老婆和丈母娘。

兰花老婆对我点了点头,丈母娘也对我微笑,示意我把酒喝下去。长辈敬酒,一般都是不能拒绝的,虽然我们不是一个地方的,但这些江湖规矩我还是懂得一些的!

“谢谢叔叔!”我诚惶诚,心里有些激动,手抖了一下,酒顺着酒杯撒出来一些。小猴子掩嘴窃笑。

其实喝酒我是不怕的,我从小就偷偷的喝酒,为此没少被父亲打。这几两酒我还没有放在眼里。就怕老爷子又喝醉了出丑,这大清早的喝酒也不知道所为何事!

“你还叫叔叔吗?”我的丈母娘笑眯眯的看着我说。“我——,”我摸着后脑勺一时没有反应过来!“快叫爸!”大海在我的身后推了我一把。

我想不明白,为什么有人会说别人头脑简单,四肢发达。我感觉这话也不全对,至少在袁如海这里就不对。

这小伙子不仅四肢发达,而且,头脑还不一般。除了在工作上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靠谱外,在撩妹泡妞上,绝对是把好手!

他很会察言观色,满口的甜言蜜语张嘴就来,说谎话面不改色,不带打草稿的,不知道有多少的清纯少女和寂寞少妇心甘情愿的和他一起灯红酒绿,花前月下风花雪月卿卿我我。

咱不说别的,就情商这一块他就甩我好几条街。哎,不说了,说多了都是泪啊!人比人得死,货比货得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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